【發布日期:109-11-04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提供單位: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桃園航空城推動進度及期程說明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4)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地政局「桃園航空城推動進度專案報告」。鄭市長表示,桃園航空城計畫經市府整合各方意見及各單位努力下,內政部於今(109)年6月核定區段徵收計畫書,桃園航空城將於今年11月9日辦理土地公告徵收,預計明(110)年4月進行優先搬遷區地上物公告徵收、10月完成優先搬遷區拆遷作業,113年10月完成其他地區搬遷及進行全區工程施工,市府持續秉持公開透明、先建後遷、最優補償、將心比心等原則,並研擬桃園航空城居民權益手冊,維護居民最大權益,落實居住正義。
鄭市長指出,針對安置及地上物補償議題,市府提出「建物補償提高」、「搬遷獎勵」及「安置優先」三大面向的優惠措施及配套方案。在建物補償提高方面,建物評點單價自原有10.6元提高至12.2元,提升15%,經複估後,合法加強磚造房屋調整為每坪9.5萬元,鋼筋混凝土造房屋為每坪10.2萬元;而若屬程序違建或二次搬遷等建物,重建價格則由原有60%提高至90%,再加上45%的自拆獎勵金,非合法建物補償費最高可領到重建價格的135%,優於雙北兩市違建補償費用,亦為全國最優方案。
鄭市長提及,市府推出優先搬遷獎勵方案,針對位於優先搬遷區,但未能參與先建後遷的住戶,市府研擬發放建物補償金或救濟金之25%,作為優先搬遷獎勵金,另加發房租補助合法建物80萬元、非合法建物72萬元,以及搬遷補助費等;另位於其他地區,若符合同一鄰、完整街廓、集合住宅型態、公寓大樓住宅等4種類型之1,且其建物數量達60%同意自願提前搬遷者,因有助加速公共工程及整體作業進度,規劃於111年3月前及111年12月前符合自動搬遷條件者,分別發放建物補償金或救濟金20%及15%,作為自願優先搬遷獎勵金,房租補助合法建物75萬元及66萬元,以及搬遷補助等,以鼓勵民眾提前搬遷,此項優厚的專案增加獎勵金補償方案將於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同步推動,落實獎勵雙軌制。
▲市長致詞表示,市府各單位將持續秉持同理心、公開透明及先建後遷原則,處理桃園航空城各項安置及補償問題 |
▲市長致詞表示,桃園航空城安置補償全國最優,多元優惠配套落實居民居住正義 |
在安置優先措施上,鄭市長談到,市府已接受民航局委託代辦興建安置住宅,加上市府負責的1,200戶,總計約興建2,400戶,請相關單位把握期程,以113年10月前交付安置住宅為目標,而市府也將釋出蘆竹1號、蘆竹2號社會住宅,共530戶作為優先搬遷區的中繼住宅使用,相信足以滿足居民安置需求;此外,市府成立安置搬遷服務小組,提供建築設計圖、委託推薦優良營造廠代辦興建、建築師公會免費諮詢服務、專案加速發照及協調相關單位管線配置等服務;另建物設有抵押權且所有人同意出售者,市府將協助自補償費代償,同時建置安置戶融資平台,媒合銀行提供低利貸款,盼透過多元協助管道,加速居民重建家園的速度。
鄭市長也說,市府以先建後遷、就近安置、一里一安置為原則,規劃足額的安置街廓及安置住宅,另推出安置街廓差額減輕方案,權利價值不足配回安置街廓最小單位者或徵收補償費不足購買最小坪數安置住宅者,差額地價或房價皆減輕20%,補繳差額以8折計算,協助不足30坪的小坪數建物居民安置重建,以維護居民權益極大化。
鄭市長重申,市府各單位將持續秉持同理心、公開透明及先建後遷原則,處理桃園航空城各項安置及補償問題,若拆遷戶想興建透天厝,市府亦提供媒合優良營造廠或委託其代辦等方式,協助居民重建。另請地政局、工務局及都發局等相關單位,務必一對一、面對面與居民充分溝通,並逐一清點造冊,製作桃園航空城居民權益手冊,讓住戶和執行單位有所依據,特殊個案則採特殊處理,維護居民最大權益。
▲地政局長補充報告 | ▲業務單位簡報說明 |
新聞來源:桃園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