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9-11-22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提供單位: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一、

建築物評點從107年的10.2提高至現在的12.2,

同時,加計拆遷簽約金5%,自動拆遷獎勵金50%,

第一期優先區25%,租金補貼80萬元,

加上二次人口搬遷費,補償金比桃園市過去的舊制好,也比新北市目前的標準高。
 


二、

本次建築物複估將有4000件以上受惠,其中加強磚造建築物每坪補償可以提高補償至9萬5千元以上,

鋼筋混凝土建築物每坪10萬2千元以上。高於目前實際的營造發包市價每坪8萬元,居民足以完成重建。


 
三、

桃園航空城範圍內的既存違建比例超過50%,

比較新北市民國88年後不予補償,航空城補償方案,

則是將違建納入,盡量保護居民權益,

只要符合「二次拆遷」及「程序違建」的認定標準,拆遷補償金提高至九折,

加上自動拆遷45%,補償金提高為135%,此為違建135方案。


 
四、

航空城安置住宅興建2400户(民航局及市府各1200户,其中市府部分已經發包完畢),

均位於未來交通便捷的生活圈,依照市府先前所做的意願調查,2400户的數量足以安置。


 
五、

安置住宅的地價係打七折計價,將以平價方式讓拆遷戶選配。

若拆遷補償費不足購買30坪安置住宅,其中差額坪數的價格,將打8折計價。


 
六、

安置街廓配地,讓地主重建住宅,目前均可以達到一坪建地換一坪,

而且安置街廓區位良好。若地主配地不足30坪,

差額坪數可以以地價8折讓售,約12萬元一坪。


 
七、

市府組成重建專案服務小組,協助取得建照,推薦優質營造廠,

並提供銀行低利融資。若拆遷戶有意願委託市府興建,市府可以規劃代辦。


 
八、

鄭市長要求「居住正義」、「先建後遷」及「居民權益極大化」三原則,

目前預定在110年10月、111年4月、111年12月,分三期雙軌制搬遷,

最後在4年後,也就是113年12月才全區動工,我們以四年為期完成拆遷及重建。

三期拆遷分別加碼補償25%加上80萬、20%加上72萬以及15%加上66萬,

其中第二、三期方案,只要以鄰別、街廓、工區或是集合住宅等有6成以上住戶同意,

就可以從寬認定,納入優先區方案。


 
九、

航空城服務中心同仁以一對一、面對面方式,以耐心、信心、決心、貼心、細心的態度,

在明年1月完成建築物複估,希望把建築物補償費提高,讓居民權益極大化。

同時,在提早安置期間,市府提供蘆竹1號及蘆竹2號社宅合計500餘戶,

作為中繼住宅,其他拆遷戶也可以透過「包租代管」方式,由市府協助安置。


 
十、

十大優惠加碼方案實施後,預估總補償費從評點原計值10.6元的432億元,

增至668.53億元,增加236.53億元,其中民航局機場園區增加134.38億元,

市府負責附近地區增加102.15億元,以目前可領人口搬遷費的2940戶拆遷戶計算,補償金大幅提高。

 

新聞來源:桃園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