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9-11-22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提供單位: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一、
建築物評點從107年的10.2提高至現在的12.2,
同時,加計拆遷簽約金5%,自動拆遷獎勵金50%,
第一期優先區25%,租金補貼80萬元,
加上二次人口搬遷費,補償金比桃園市過去的舊制好,也比新北市目前的標準高。
二、
本次建築物複估將有4000件以上受惠,其中加強磚造建築物每坪補償可以提高補償至9萬5千元以上,
鋼筋混凝土建築物每坪10萬2千元以上。高於目前實際的營造發包市價每坪8萬元,居民足以完成重建。
三、
桃園航空城範圍內的既存違建比例超過50%,
比較新北市民國88年後不予補償,航空城補償方案,
則是將違建納入,盡量保護居民權益,
只要符合「二次拆遷」及「程序違建」的認定標準,拆遷補償金提高至九折,
加上自動拆遷45%,補償金提高為135%,此為違建135方案。
四、
航空城安置住宅興建2400户(民航局及市府各1200户,其中市府部分已經發包完畢),
均位於未來交通便捷的生活圈,依照市府先前所做的意願調查,2400户的數量足以安置。
五、
安置住宅的地價係打七折計價,將以平價方式讓拆遷戶選配。
若拆遷補償費不足購買30坪安置住宅,其中差額坪數的價格,將打8折計價。
六、
安置街廓配地,讓地主重建住宅,目前均可以達到一坪建地換一坪,
而且安置街廓區位良好。若地主配地不足30坪,
差額坪數可以以地價8折讓售,約12萬元一坪。
七、
市府組成重建專案服務小組,協助取得建照,推薦優質營造廠,
並提供銀行低利融資。若拆遷戶有意願委託市府興建,市府可以規劃代辦。
八、
鄭市長要求「居住正義」、「先建後遷」及「居民權益極大化」三原則,
目前預定在110年10月、111年4月、111年12月,分三期雙軌制搬遷,
最後在4年後,也就是113年12月才全區動工,我們以四年為期完成拆遷及重建。
三期拆遷分別加碼補償25%加上80萬、20%加上72萬以及15%加上66萬,
其中第二、三期方案,只要以鄰別、街廓、工區或是集合住宅等有6成以上住戶同意,
就可以從寬認定,納入優先區方案。
九、
航空城服務中心同仁以一對一、面對面方式,以耐心、信心、決心、貼心、細心的態度,
在明年1月完成建築物複估,希望把建築物補償費提高,讓居民權益極大化。
同時,在提早安置期間,市府提供蘆竹1號及蘆竹2號社宅合計500餘戶,
作為中繼住宅,其他拆遷戶也可以透過「包租代管」方式,由市府協助安置。
十、
十大優惠加碼方案實施後,預估總補償費從評點原計值10.6元的432億元,
增至668.53億元,增加236.53億元,其中民航局機場園區增加134.38億元,
市府負責附近地區增加102.15億元,以目前可領人口搬遷費的2940戶拆遷戶計算,補償金大幅提高。
新聞來源:桃園市政府